持续深化重型车达标治理,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;对问题车辆进行召回;对不配合整改的车辆列入车辆检验系统黑名单……近日,长春市对集中治理重型车排放,助力空气质量提升作了详细的工作部署空气治理 。

据悉,今年11月份,长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、交通、高速公路等执法部门,依托现有货运通道超限超载检测点、重要交通卡口、高速公路收费站等点位,对重型车集中开展路检路查,排查检查,实施集中专项治理,确保达标排放,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治理 。
建立问题台账,加强执法宣传空气治理 。各辖区建立检查台账,动态更新。对问题车辆,由生态环境部门指导提醒并督促及时维修治理。采取“一封信”等多种形式,向用车大户、重型车主、物流园区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。同时将车辆环境违法行为告知相关运输公司、重点用车单位,要求其自查自纠、主动整改。

强化部门联动,打击违法行为空气治理 。各辖区设立2-3个检查点开展路检路查,对重点用车单位、运输公司、物流园区、重型车比较集中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区域开展入户检查。对垫高(断开)温度传感器、氧传感器,在尾气处理系统中加装屏蔽器设备,车辆点火冒黑烟等问题,依法实施处罚。
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治理重型车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内容,集中整治期间,生态环境部门将与公安、交通、高速公路等执法部门,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、案件移交、源头追溯等工作机制,加强跨区域合作双向衔接空气治理 。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依法不予行政处罚。对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、弄虚作假的,将立案处罚,并利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将其列入重点管理清单,确保重型货车达到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目标。(记者王秋月)